檢察官生涯回憶:語言的力量

進入檢察體系後,我曾經想過自己多年的英文翻譯專業應該不會有太多用處了。當然偶爾遇到可以用英文溝通的外籍當事人時,我就會以英文問訊,主要不是為了幫國家省翻譯的費用,而是為比較有效率地進行訊問,節省彼此的時間。但有一個案子,讓我再度感受到語言的力量。
當時是一個日籍女生指控前男友性侵。案件其實已經前一個檢察官不起訴,但告訴人提起再議,高檢署發回,就到了我手上。
本件之前不起訴的主要原因是告訴人跟前男友原本就是同事,而分手後仍一起工作。雖然被害人跟被告之間的對話紀錄顯示當天他們確實有發生性行為,但被害人在對話中質問對方時,被告是理直氣壯地說他並不記得被害人反抗,也不認為被害人有明確拒絕。加上告訴人無法解釋分手會為什麼仍跟前男友回家,也無法解釋為什麼拖了很久才報案。而且根據同事證述,在告訴人指控性侵的時間後,她跟前男友的互動雖不特別熱絡,但也沒有明顯異狀。在欠缺客觀證據的情況下,先前的檢察官認為被害人的證述不足作為犯罪證據。
雖然明知這件應該很難有新的證據,但我仍傳喚被害人再確認一次。我記得她身旁有社工跟律師陪同,但看來仍很緊張。事前就我就知道她可以講英文,於是直接跟她用英文對話。我問她為什麼英文很流利,她說起自己雖然出生在日本,但一直都讀英文學校,從小的同學好友也許多是英語母語人士,所以對她而言英語幾乎等同母語。我跟她用英文聊了一些她為何來台灣,為何留下來等等,感覺她輕鬆了不少,專注地看著我,眼神安定了許多。
因為性侵的過程之前偵查中就問過,我的重點其實就是問出那幾個不得不問的敏感問題。為什麼分手了還跟男友回家?為什麼被性侵後拖了很久才報案?為什麼被性侵後沒有跟好友或親人說?
她說,她來到台灣打工後認識了男友,而因為語言的關係,她在台灣的朋友很少,唯一較親近的人只有男友跟一兩個同事。所以她在台灣其實是孤立無援的狀態,事發後她不知道要跟誰求助。
至於為何跟男友回家?為何很久才報案?她看著,用顫抖的聲音說,因為她有把柄在前男友手上…在交往當時,男友曾要求她拍攝性愛影片,事後她要求對方刪除,但對方不但不肯,還在她要求分手時用來要脅她。她在分手後仍因為對方威脅要散播影片而跟他回家,而在性侵發生後,她也仍舊害怕影片會散布出去而不敢報案或告知任何人…直到她終於受不了而離職,並決定求助。
我問她,她還留著影片或有拍過影片的證據嗎?她點頭說有,並且當場拿出手機找到了影片,還有前男友要脅她的對話。
這項證據不但證明了前男友恐嚇她,更足以解釋她在性侵案前的配合,及性侵案後的隱忍。
在她說出這段話的當下,她的社工跟律師都顯得很驚訝,因為她們在此之前都不知道這件事。我問她,這麼重要的證據之前都沒有拿出來嗎?她說,因為在她成長的日本文化中,拍攝性愛影片,即使原意是跟男友留作紀念,也是非常可恥的事。她實在說不出口,更害怕本來關係已經很疏離的父母會因此更責怪她。
我問她,那麼她這次為何願意說出來了?她說,因為我可以跟她直接用英文對談,她可以感受到我真的懂了她。相通的語言拉近了彼此的距離,直接的對話與眼神接觸讓人之間的信任倍增,這是隔了一層翻譯難以做到的。
她提到這件事帶給她很大的創傷,所以她已經決定離開台灣,去美國跟妹妹同住。但我告訴她,如果我相信她而決定起訴,她是關鍵證人,除非她願意回國作證,否則這件不可能定罪。她說,她一定會回國作證。
這件我後來起訴了,最後也判決有罪確定。她相信我,於是我也相信了她。雖然性侵的傷害可能是她很難癒合的傷,但我希望最終司法相信了她,至少讓她肯定自己有站出來的勇氣!
當時是一個日籍女生指控前男友性侵。案件其實已經前一個檢察官不起訴,但告訴人提起再議,高檢署發回,就到了我手上。
本件之前不起訴的主要原因是告訴人跟前男友原本就是同事,而分手後仍一起工作。雖然被害人跟被告之間的對話紀錄顯示當天他們確實有發生性行為,但被害人在對話中質問對方時,被告是理直氣壯地說他並不記得被害人反抗,也不認為被害人有明確拒絕。加上告訴人無法解釋分手會為什麼仍跟前男友回家,也無法解釋為什麼拖了很久才報案。而且根據同事證述,在告訴人指控性侵的時間後,她跟前男友的互動雖不特別熱絡,但也沒有明顯異狀。在欠缺客觀證據的情況下,先前的檢察官認為被害人的證述不足作為犯罪證據。
雖然明知這件應該很難有新的證據,但我仍傳喚被害人再確認一次。我記得她身旁有社工跟律師陪同,但看來仍很緊張。事前就我就知道她可以講英文,於是直接跟她用英文對話。我問她為什麼英文很流利,她說起自己雖然出生在日本,但一直都讀英文學校,從小的同學好友也許多是英語母語人士,所以對她而言英語幾乎等同母語。我跟她用英文聊了一些她為何來台灣,為何留下來等等,感覺她輕鬆了不少,專注地看著我,眼神安定了許多。
因為性侵的過程之前偵查中就問過,我的重點其實就是問出那幾個不得不問的敏感問題。為什麼分手了還跟男友回家?為什麼被性侵後拖了很久才報案?為什麼被性侵後沒有跟好友或親人說?
她說,她來到台灣打工後認識了男友,而因為語言的關係,她在台灣的朋友很少,唯一較親近的人只有男友跟一兩個同事。所以她在台灣其實是孤立無援的狀態,事發後她不知道要跟誰求助。
至於為何跟男友回家?為何很久才報案?她看著,用顫抖的聲音說,因為她有把柄在前男友手上…在交往當時,男友曾要求她拍攝性愛影片,事後她要求對方刪除,但對方不但不肯,還在她要求分手時用來要脅她。她在分手後仍因為對方威脅要散播影片而跟他回家,而在性侵發生後,她也仍舊害怕影片會散布出去而不敢報案或告知任何人…直到她終於受不了而離職,並決定求助。
我問她,她還留著影片或有拍過影片的證據嗎?她點頭說有,並且當場拿出手機找到了影片,還有前男友要脅她的對話。
這項證據不但證明了前男友恐嚇她,更足以解釋她在性侵案前的配合,及性侵案後的隱忍。
在她說出這段話的當下,她的社工跟律師都顯得很驚訝,因為她們在此之前都不知道這件事。我問她,這麼重要的證據之前都沒有拿出來嗎?她說,因為在她成長的日本文化中,拍攝性愛影片,即使原意是跟男友留作紀念,也是非常可恥的事。她實在說不出口,更害怕本來關係已經很疏離的父母會因此更責怪她。
我問她,那麼她這次為何願意說出來了?她說,因為我可以跟她直接用英文對談,她可以感受到我真的懂了她。相通的語言拉近了彼此的距離,直接的對話與眼神接觸讓人之間的信任倍增,這是隔了一層翻譯難以做到的。
她提到這件事帶給她很大的創傷,所以她已經決定離開台灣,去美國跟妹妹同住。但我告訴她,如果我相信她而決定起訴,她是關鍵證人,除非她願意回國作證,否則這件不可能定罪。她說,她一定會回國作證。
這件我後來起訴了,最後也判決有罪確定。她相信我,於是我也相信了她。雖然性侵的傷害可能是她很難癒合的傷,但我希望最終司法相信了她,至少讓她肯定自己有站出來的勇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