戰鬥派律師
從把事務所取名叫心平,就知道我絕對不是戰鬥派律師了。
身為中間小孩,我從小就不喜歡衝突對抗。當了多年檢察官,我必須堅持我認定的對錯,也堅持加害人付出相當的代價。但我無法認同被害人得理不饒人,或無止盡消耗時間追求更高的賠償。
當了律師之後,處理許多民事家事案件,更體會這兩個領域更不適合焦土政策。
說到底,沒有人會開心捲入訴訟,不論你是原告、被告、加害人、被害人或更倒霉的關係人。所以,我一直覺得,可以最低的代價(金錢、情緒、時間、精力⋯)快快脫離戰場,才是贏家。
因此,只要有合理空間,我都會儘量促成和解。但接觸了這麽多律師之後,我才發現有些律師不這麼想。
戰鬥派律師比當事人還入戲,明明當事人已經想認罪,想和解,想退讓,律師卻還氣勢凌人從中阻擋。
如果當事人在場,那我多少可以理解律師想演一下。畢竟有些當事人就覺得:會跟對造、檢察官、法官昂聲,才是捍衛我權益的大律師!當事人可能沒想到:最後要付出更高代價,被判更高刑期的人是自己,不是律師。
但如果當事人根本不在場,那趾高氣昂咄咄逼人是要給誰看呢?我不懂。我只覺得人生苦短,趕緊過了這個檻,才能迎向更多風景啊!
#前檢察官李淑珺律師
#開幕時朋友送的蝴蝶蘭被我們種活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