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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,我也有個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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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,我也做過在大事務所當上合夥律師的夢。

當年我同時報考了司法官跟律師特考。但我的目標是律師,一方面想說有機會用到英文,一方面也不敢奢望考上司法官,畢竟當時我念法律才滿三年。
結果居然意外同時考上了司法官跟律師!

大多數雙榜的人應該都會選擇直接去司法官訓練吧,因為當了幾年司法官就可以轉任律師。但我卻選擇先完成一個月的律訓跟五個月的實習。

至今想起來還是覺得那半年很值得!律訓很開心,一群同學白天上課晚上吃飯唱歌週末出遊,好像回到大學時代!實習更開心。我在當時台灣數一數二的大事務所實習,幾位主持律師都很愛請客跟喝酒,幾乎每週都有一兩晚可以去高級餐廳蹭飯,喝貴貴的酒喝醉了好幾次,還拿員工旅遊補助去了柬埔寨旅遊(是真的旅遊,住吳哥窟旁的五星級飯店,不是住XX園區)。。。

當然,除了吃喝玩樂以外,在這麼大的事務所,可以學習各類案件,觀察各式各樣的執業風格,同時也看到了大事務所階級分明的組織,以及必然存在的小圈圈跟茶壺內的風暴。。。

我還記得那段每天早起打扮,踩著高跟鞋,從捷運站走到仁愛路某大樓的日子。當時我曾想,如果有一天,我也能在事務所中擁有一間俯瞰台北街景的專屬辦公室,是不是臉上很有光?

在實習期間,許多同事都認為我只是來玩一趟,之後就要去司法官訓練了。但其實我心底想的是,如果事務所留我,我或許能追求成為合夥律師的夢想?

結果上天不是這樣安排。事務所最後沒有留我。我聽了一套檯面上的理由,也被某合夥律師找去特別說明檯面下的理由。當時我對此當然有點遺憾,但某個程度來說,也是事務所的這個決定,讓我有了之後的檢察官生涯,我人生中最辛苦也最神奇的一段職業生涯。

而現在的我,在台東有一間小小的事務所,院子裡四季開著不同的花,門口養著荷花的魚缸裡有孔雀魚跟金魚悠遊,辦公室可以遠眺都蘭山與太平洋,而且事務所全部的員工就是我跟可愛的助理,沒有競爭,也沒有猜疑。

在光鮮亮麗的大事務所裡當合夥律師的夢早就離我很遠,很遠。我也很早就明白了,現在的自由自在,也是真正適合我的。很慶幸,我始終忠於自己。

#前檢察官李淑珺律師
#心平法律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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